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

基督徒与政治-教会是否应该接受补选/选举期间给予的拨款?

              
                最近不知道是不是接收到很多即“基督徒与政治”之类的讯息,满脑子整天都在想关于这方面的东西。(按:其实也没有整天想啦!在这里只是用夸张的手法罢了!哈,哈!)尤其是最近乌雪和诗巫的补选刚过,这两个补选给我带来很多的反思。尤其是基督徒/教会在这方面所扮演的角色。说实在的,现今的教会很常时候是处在“自我满足”的情况。我们整天只活在自己的四面墙中,面对社会的腐败、国家政府的堕落,我们不站出来根据圣经的原则表明教会的立场。我想还是有许多的人不知道,诗巫或被称为新福州的这个地方,有超过一半的人口宣称自己是基督徒,而且这里面有超过一大半的基督徒是卫理教会的信徒。这可以从诗巫市里的大大小小的教堂看出个究竟。卫理教会的教堂在整个诗巫的教堂里,保守估计我想占了超过60%。
   这场在5月16日举行的补选,充满了戏剧性,计具看头。在这里我不想说这场补选给诗巫带来多少的经济效益,或者国阵政府打了多少的“发展牌”,或做了多少的承诺。在这里我想讨论一个问题,也就是最近有好一大部分人一直在讨论的课题——教会可以在补选期间拿政府的拨款吗?这算不算是贿选?事情的缘起是因为在诗巫的补选期间,首相来诗巫,并且“大手笔”的宣布拨款(注1)1,750,000零吉给四间教会。这在马来西亚确实是绝无仅有的!说实在的,马来西亚的教会自独立以来很少有被政府如此“照顾”。身为这四间教会其中之一的会友我知道这四间教会之所以能拿到拨款是因为他们在补选前已经写信要求拨款了。当时,教会的领袖也只是抱持“试一试”的心态,要求政府关注我们教会建堂的需要。就在这样巧合的情况下,首相在来诗巫时带来了这笔拨款。由于首相带来拨款时时在补选期间,因此这笔拨款引起了一些的风波。有人表示教会不应该拿这笔钱,因为他们认为这是贿选(意即透过给予一些来要求你支持他),更何况这些教会在过后还登报感谢政府的拨款。另外有一些人认为,这笔拨款既然是透过正当管道申请的,那就没有理由不拿,况且政府拨款给宗教团体/教会是应该的。针对这件事,我想知道/听听下大家,尤其是年轻人(无论是信徒或非信徒)的看法,欢迎大家来留下你的意见!大家认为这是不是贿选?(虽然国阵在这场补选输了)站在圣经的立场,教会应不应该拿这笔钱?






注1:
En Tao Methodist Church, RM500,000
Tien Tao Methodist Church, RM500,000
Sing Ang Tong Methodist Church RM400,000

Hwai Ang Tong Methodist Church RM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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